可以让克钦人得到充足的物资。
可以让更多的克钦人,在大山雨林中活下来的人。
在信仰和生存之间,她选择了生存。
让这位叶家少爷成为主在人世间的代言人,似乎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叶青如何不知道她打的什么主意,如果是别的民族,或许还真可以考虑一下,但是克钦人还是算了。
不管是克钦之狐桑吉老贼,还是这个克钦军团长的女儿金莎,灵魂上都刻着四个字,卑鄙无耻。
“如果我成了主在人世间的使者,让你们以死赎罪,你们会不会死。”
“主的使者,是不会下达这样荒谬神谕的。”
“但是我会!”
金莎无奈的白了他一眼:“叶家小爷,你肯定不知道,自己失去了十几万虔诚的仆人。”
叶青将筒裙扔给她,叹息道:“犹大的子孙成为主的信徒,本来就是绝妙的讽刺。”
“我们不是犹大的后人!”
“不承认,是因为担心祖先为你们蒙羞。”叶青嘿嘿坏笑:
“犹大为了三十个银币,出卖了主,让主被钉在了十字架上,但他却后悔的自杀了。
而你们克钦人,将欺诈,背叛,言而无信,背信弃义当成了座右铭,你们比犹大还坏。”
金莎被他说的无言以对,老虎不吃人,坏了名声。
她姿势优雅的穿上裙子,见叶青盯着自己看,还故意扭了扭小蛮腰:
“叶家少爷,一点都不同情我们克钦人!”
叶青微微一笑:“我跟你谈生意,你就别跟我谈感情。
对了,将藏在裙子里的景颇细刀拿出来,藏在这种地方,太危险。”
“身上不带武器,我一点安全感都没有。”金莎一点尴尬的神色都没有,随手从裙子里抻出一把景颇细刀。
王雪瞠目结舌,怪不得小爷眼睛都不眨的盯着她看,这个克钦女人实在太诡诈了。
“让你拿出来,也是为你好。”叶青嘿嘿一笑,接过她递过来的景颇细刀。
这把刀很精致,白银吞口,发黄的象牙手柄,刀身是一尺多长的直刃,刃薄如纸。
刀背是镀着一层黄金,增加重量,让劈砍更加凶猛有力。
“这是一把古刀!”
金莎穿好筒裙,不舍的看了景颇细刀一眼:“这是祖上传下来的,吹毛断发!”
叶青好笑的看了她一眼:“那你还敢将它藏在裤裆里,一不小心就被剃光了,你哭都没地方哭去”
金莎脸都不红,认真的看着他:“你真的不考虑一下,成为主在人世间的代言人,这样克钦人就可以为你所用。”
叶青鄙夷的扫了她一眼:“我岂不是变成了犹大的代言人。”
金莎俏丽的脸上,露出一丝黯然:“我们变成这样,只是为了活下去。”
“好吧,我收回刚才这句话。”叶青也知道这句话说重了:
“出卖自己人格和灵魂并不丢人,丢人的是,你没卖上一个好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