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真了不是,我的话你们都敢信。
咳, 言归正传, 事实上,赫米斯表面上确实是个无业者没错,但他背地里却是一个勤勤恳恳的公务员,简单来说就是——警察。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会觉得恍然大悟,认为这家伙之所以能衣食无忧,不但躺着能赚钱,就算躺着赚不了钱也能躺着赚钱,表面上看起来是运气好,其实全都是局里接济的,事实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上面那些关于其家庭情况、经济情况的概括,全都是真的,赫米斯就是个可以靠收租维持高生活质量到死的男人,至于他为什么当警察,一言蔽之就是——正义。
没错,他是个非常有正义感的人,而这份正义感,则来自他那同为警察,却在其幼年期不幸丧生于某个案件中的父母。
顺便一提,他那位青梅竹马的父母也是警察,跟赫米斯的双亲一样,都是很有正义感的好人,两对长辈既是同事也是朋友,关系可谓是十分要好,唯一的区别就是清明节时一方是扫墓的,一方是被扫墓的。
总而言之,赫米斯从小就想当一名警察,不过鉴于抚养他的姑妈想让其成为一名医生或者律师,他才没能在高中毕业后报考警校,毕竟老太太的身体不太好,当时已经没几年好活了。
然后在赫米斯大二那年的寒假,那位通过搞房地产把两个孩子拉扯大的姑妈终于还是没能挺到新年,而是欣慰地在模拟考试成绩排名。
是的,青梅竹马并没有让赫米斯入学警校,而是直接给他安排了入职,将这货变成了一个光荣的人民公仆。
然而直到走完全套手续之后,赫米斯才愕然发现,自己的工作性质与其他同事不太一样。
说简单点,就是间乎于‘跑外勤’与‘坐办公室’之间的: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