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煜这个人啊,还是挺容易心软的。这不,崔雅韵只是花了一天时间,看了四场话剧,林煜就不好意思直接赶人了,给了崔雅韵这个开口的机会。</p>
当然了,在商言商,崔雅韵也没指望只凭着林煜的心软就办成事。</p>
“如果林先生帮助促成我们茂发与辰兴集团之间的合作,茂发也会聘请您成为我们的品牌代言人,代言费嘛,就直接从茂发的营业额里抽成。”</p>
这就是崔雅韵一开始说的给林煜分成的具体模式,以代言的名义,这样林煜不用直接参与茂发的管理,又能合法合理地挣茂发的钱。</p>
崔雅韵又道:“当然了,还有第二种分成的模式,就是我之前说的,你我直接缔结婚约,我直接分你一部分茂发的股份。”</p>
林煜连忙摇头,“不不不不不!婚约就算了,还是签代言合同吧。”</p>
话说出口,林煜才发现自己被崔雅韵给套进去了。</p>
崔雅韵给了林煜两个选项,其中一个还是林煜万万不能答应的,那么林煜就下意识的选择了还算靠谱的那一项。</p>
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忘了自己原本是可以哪头都不选,直接拒绝崔雅韵的。</p>
崔雅韵的脸上果然有一抹奸计得逞的微笑,她提醒林煜:“抽成的具体数字,你还可以谈。”</p>
林煜深吸一口气,压下了心中的那份不自在。崔雅韵说的没错,她刚才虽然在言语上给自己下了个套,但这种口头约定是做不得数的。</p>
不到白纸黑字签合同的那天,都可以谈,要是谈不拢,那一拍两散也是可以的。</p>
林煜情愿自己面对的是人机模式下只会反反复复那一句“我是林煜的未婚妻”的崔雅韵。清醒状态下的崔雅韵,实在有些可怕。</p>
也不知道她到底经历了什么,对于人心的掌控,已经到了极高的境界。</p>
她看似又把决定合作与否的权利交回到了林煜的手上,但其实又是顶着林煜心中的底线往前了一步。</p>
林煜是很想把崔雅韵扫地出门的,但是直接从茂发的营业额里抽成,这个条件实在是太诱人了。</p>
是营业额,而不是利润啊!这得是多少钱?到时候么,在遇上《冰之极》这样的本子,又何至于抠抠搜搜地搭了一个摄影棚?</p>
直接造大冰山啊!</p>
林煜其实已经被说动了,但他还是要嘴硬一下:“崔小姐就没想过,我只是辰兴的代言人而已,又不是什么集团高管,怎么影响得了辰兴的决定呢?”</p>
崔雅韵笑道:“只要林先生能帮我创造一个和辰兴高层面谈的机会,帮我们破个冰,我就有把握把合作谈成。”</p>
林煜心中暗暗点头,就崔雅韵今晚的表现来看,她确实是有这个能力。</p>
看来呀,像林家这种把家族企业顺着一代一代往下传的才是异类。你看看齐家,再看看崔家,中间都得有一辈儿不成器,得靠祖孙隔代传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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