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儿在唐人街议员办公室里整理着材料。 于真真走进办公室,和弗洛儿打了一声招呼。 于真真说:“弗洛儿,早!” 弗洛儿说:“于议员,早!” 于真真脸上,容光焕发,精神饱满。 于真真想起昨晚庄小维执意进行的中西合璧,实在是羞人,但又拿他没办法,只好一切随他了。 于真真正走神了一会儿,弗洛儿来到她办公桌前,小声地对她说:“于议员,我下午想请假一下,去办一点事情。” 于真真愉快地准了,说:“好啊。” 然后,于真真对弗洛儿说:“弗洛儿,待会儿麻烦把会议室摆一下,再过半个小时,我们的恳谈会就要正式开始。” 弗洛儿说:“好的,于议员。” 下午一点,弗洛儿独自一人来到了纽约中央公园草莓园。 弗洛儿站在郁金香花圃前。 不多时,一个身材魁梧、留着络腮大胡子的男人出现了。 络腮胡男子显然是早已久候在此,小心谨慎地观察了一阵后,才现身的。 络腮胡男子操着西班牙语,问弗洛儿:“来啦?” 弗洛儿点了点头。 络腮胡男子又问:“大卫是你丈夫?” 弗洛儿说:“是的。” 络腮胡男子脸上现出沉痛的表情,说:“大卫是我的好兄弟!他为了掩护我而牺牲了!我永远不会忘了他的恩情!你现在过得好吗?你现在住在哪里?” 弗洛儿机警地说:“抱歉,这些我不想回答。” 络腮胡男子说:“哦,我只是随便问一问而已,没有别的意思!” 昨天,大卫遗留下来的那一个老古董手机突然响了。弗洛儿以为那个手机永远都不会响起,但是十八年后,它还是响起了。 弗洛儿牢牢记住了大卫离家前叮嘱她的话,所以,接到电话后,她克服恐惧,约了来电者在中央公园草莓园见面。 络腮胡男子说:“你一定纳闷,为什么我十八年后才来找你。” 弗洛儿没有说话,只是看着络腮胡男子。 络腮胡男子自顾自地解释说:“我到了墨西哥,结果被捕了,半年前才逃了出来,然后,我想方设法,回到了美国。这些都是不堪回首的往事,不说了。大卫留给你保管的东西……” 弗洛儿说:“先生,口令!” 络腮胡男子说:“昨天不是说了吗?” 弗洛儿说:“昨天你说的是见面口令。” 如果不是来电者准确地说出了见面口令,弗洛儿是不会来和他见面的。 弗洛儿看着络腮胡男子,说:“如果想取回大卫托我保管的东西,你必须说出第二、第三道口令。” “第二、第三道口令?”络腮胡男子有些傻眼,完全不知道还有这东西。 弗洛儿一下子判断出络腮胡男子根本就不是保管物的主人,而是有人冒充的。 弗洛儿考虑着立马离开。 络腮胡男子见弗洛儿想走,当即露出了狰狞的面目,说:“想走?没门!交出你保管的东西!” 弗洛儿想起大卫告诫她的话,不假思索地掏出手枪,对着络腮胡男子的脑袋连开三枪。 三发子弹都准确命中了络腮胡男子脑袋。 络腮胡男子打死都没想到弗洛儿竟会一声不吭地开枪,想他一世枭雄…… 络腮胡男子双目圆睁,满心不甘,然后魁梧的身躯倒在草莓园的地板上,死了! 庄小维告别了参议员拜德沃夫、格林瑞德董事长和柔丝,回到了中央公园南220号大平层的家里。 庄小维站在阳台上,俯瞰整个中央公园,正好看到了弗洛儿开枪射杀络腮胡男子的一幕! 弗洛儿,那是弗洛儿!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庄小维心念一动,立马一个瞬移,来到了弗洛儿身边。 弗洛儿看着倒在地板上的络腮胡男子,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 自己竟然开枪了? 自己竟然杀人了? 自己竟然真的开枪杀人了?! 庄小维出现在了弗洛儿身旁。 弗洛儿正失魂落魄,根本没有注意到庄小维是怎么来到她身旁的。 庄小维问弗洛儿:“弗洛儿,这是怎么回事?” 弗洛儿听到了庄小维的声音,看到了庄小维就在她身边,惊惧紧绷的神经莫名地一松,开口说:“杰夫先生,我……” 但是,她的话还没说完,随着神经一松,一股恶心感从胃里涌起,她再也忍不住了,蹲在一旁,剧烈地呕吐了起来。 这是她第一次杀人! 由于近距离脑部中弹,倒在血泊中的络腮胡男子已经气绝。 呕吐完后,弗洛儿把事情的前因后果以及她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庄小维。 对庄小维,弗洛儿有莫名的信任。 庄小维说:“过了十八年,有人突然联系你,而且还是冒充的?” 弗洛儿说:“是的。” 庄小维问:“他们要的是什么?你丈夫托你保管的又是什么?” 弗洛儿回答:“一张光盘。” 庄小维说:“一张光盘?” 弗洛儿说:“是的。至于光盘上有什么内容,我不知道,我从没有打开过。” 庄小维问:“弗洛儿,你为什么那么果断地开枪?” 弗洛儿说:“因为大卫反复交代过,如果来人说不出第二、第三道口令, 那就是冒充的。对碰到冒充的人,必须毫不犹豫第一时间对着对方头部开枪,不打别的部位,以防对方穿着防弹衣!” 庄小维说:“如果你要对付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三个人,甚至更多人呢?” 弗洛儿一愣,说:“啊?我没想过!大卫没和我说过这种情况!” 庄小维说:“哦,可怜的孩子!” 庄小维又说:“待会儿,我们报警。警察来了,你就说因为这个络腮胡男子威胁到了你的生命,所以你开枪自卫。你就按照这样说,其他一切交给我。” 弗洛儿初次杀人后,六神无主,听庄小维这么说,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 庄小维搜索了络腮胡男子的全身,发现他随身携带着一个材料特殊的类似钱夹子的东西,毫不客气地将它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