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乡村故土的我,只想涅盘成仙

第124章 不擅杀伐诸位告辞

王紫樱诧异地看着对方,片刻便反应了过来。</p>

“好手段啊!”她咬牙切齿地说道。</p>

“原来是丹鼎宗的王仙子。为何如此行事?”</p>

吴枯认出了王紫樱,带着四人来到近前。</p>

王紫樱无奈地叹了口气,她可不是爱解释的人。</p>

不过对方五人,她此时也只能认个怂,态度谦和地解释起来。</p>

“原来如此。流云峰?这等小宗门,想不到还出了如此心思缜密的人。回头定要查查!”</p>

吴枯来到韩宇所待之处,细细探查,果然发现了残留的金灵力。</p>

“此人祸水东引,当真是奸诈小人。我若遇到,并将其抓来试药。”</p>

高澄高声阔调地来到王紫樱近前,眉眼谄媚,眼中精光像两条小虫在其身上游来游去。</p>

“诸位,我就不打扰你们修行了,就此别过!”</p>

王紫樱心中生出厌恶感,唤出长剑疾飞离去。</p>

此刻,韩宇已在十里之外了。</p>

之前,他连续施展了两次踏暗留影来到了另一侧山脚下。</p>

点燃迅影符,并催动风灵力,快速朝远处奔去。</p>

直到看到丹鼎宗五人飞上山峰,他祭出‘不动’,并调动水灵力,在密林中穿梭。</p>

“总算甩掉了。”</p>

他长舒了口气,收回神识。</p>

虽然不知道王紫樱为什么要跟踪他,但韩宇能肯定对方绝不是感受到了火焰花的气息。</p>

“先去找灵火。办成了此事就安心杀妖兽和找灵草。”</p>

韩宇原本的计划是花费五日时间找到矿石和灵火,剩下的五日就是走到哪儿,杀到哪儿,采到哪儿。</p>

在此之前,还是少惹是非为好。</p>

尤其是不要暴露自己逍遥宗的身份,免得有些修士返回时,找兰儿几人的麻烦。</p>

往北御剑百里,突然他的眼前一片开阔。</p>

山地不见,前方是一片沼泽。</p>

韩宇看和悬浮身边的赤炎剑,心神沟通:“这里有灵火的气息?”</p>

赤炎剑剑身轻颤。</p>

“湿气这么重!什么灵火喜欢这样的环境?”</p>

尽管心有疑惑,但他选择继续前行。</p>

月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斑驳地洒在湿漉漉的泥沼上,反射出幽深的光芒。</p>

空气中弥漫着湿润的泥土气息,混合着野花的芬芳和远处水草的清香。</p>

偶尔,一阵轻风吹过,芦苇和蒲草在夜色中轻轻摇曳,带起一片沙沙的声响。</p>

除此之外,再无其它响动,显得格外静谧。</p>

让韩宇意外的是,一路上并无灵草和妖兽的踪影。</p>

锵——</p>

忽然,一阵尖锐声打破了此般静谧,响彻四周。</p>

“那边有人!”</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渐苏的潘特格拉
渐苏的潘特格拉
“你说,他应该取个什么名字才好。”“生于黑夜,我希望他能走在光明下,就叫他,天明吧。”“天明吗?是个好名字呢。”女人的眼睛渐渐合上,男人抱着她,不自觉地流下了眼泪。他抱起那个尚在襁褓里的婴儿,与自己心爱的女人道别。这个孩子人如其名,他会在不远的未来,照耀黑暗的宇宙。
小死死神神
魔
这是魔的世界,天地为暗,众生成魔。不死魔体,出生即是永生,被世人称为长生魔药,食其肉,饮其血,可长生万载,涅盘改命。无尽风暴以不死魔体为中心席卷蔓延,暴乱,猩红,杀戮,永不休止。
一个小记者
雍凉风云
雍凉风云
前秦建元三年(367年)夏,长安未央宫西苑,二十九岁的天王苻坚面有愁容于渐台来回踱步,少年早慧得到亲长爱重的他自云龙门之变废杀堂兄登位已历十载,虽在一干能臣猛将辅佐下励精图治,却仍因内有天灾人祸,外有强敌窥伺,陷入社稷危殆将要倾覆的困境。恰...
黄油之手
吞噬万物:从蝼蚁进化成无敌巨兽
吞噬万物:从蝼蚁进化成无敌巨兽
灵气复苏,林三成了一只弱小蝼蚁,即将被肢解蚕食。他瞅准机会逃了出去,本以为要开始绝地求生,没想到天降系统,吞噬万物即可进化!金手指诚不起我,我吃吃吃!身躯从毫米起步,十米、百米、千米……直至成为庞然巨兽,势可吞天!多年后,兽潮爆发,广袤原野有傲然巨影闪现!所到之处,便是天灾!栖息之地,生命禁区!
王野
纨绔子弟搅动天下风云
纨绔子弟搅动天下风云
红尘乱世,英才辈出,人心浮动以三尺剑论英雄。天下分裂,魏国墨家满门忠烈,其三代人皆是英豪。可世事无常,一代将门的继承人墨子桓却是一个人尽皆知的废物。庸庸碌碌18年,流言于青楼妓院风流不羁,但是他却是天下神秘组织风云阁阁主。同时就是这样一个被世人认为是废物的人,却即将提笔治安天下,上马扫定乾坤。
二十二号笔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