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想被我们乱刀分尸,丢到垃圾桶里去,你最好识相的乖乖配合,把钱、手表、手机,所有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
打着鼻环脸上有纹身的混混,应该是三名混混的领头。
手里拿着一把刃长十几公分的匕首,满脸凶相的威胁查理,看着查你一身名牌眼中充满着兴奋。
话音刚落,旁边一名混混补充道:“还有你的西装,我看上了,现在他是我的了,给我脱下来。”
剩下的另一名混混也说道:“你的鞋子很漂亮,应该很合我的脚,抱歉,你也得脱下来。”
抢鞋子和偷鞋子是黑人混混传统,就连流浪汉晚上睡觉都不敢脱鞋。
而查理的皮鞋是berti(佰鲁提),世界最贵皮鞋品牌之一,只做纯手工,定制一双需要等一年。
一双几万美金起步,一般人可买不起。
三个混混根本没把查理放在眼里,三言两语就把查理身上的东西分了个精光,就差没有要他脱裤衩子了。
有钱人很少来这种偏僻的地方,混混们很难在路上打劫到肥羊。
平时他们都是靠偷车、入室偷窃、抢劫便利店之类的,获得生活所需,免得被饿死在街头。
今天竟然遇到肥羊主动送上门,可想而知会有多么兴奋。
可惜。
三名混混做梦都没想到,他们抢到的这一只大肥羊,真的是有钱的富二代,同时也是一个拿命玩游戏“变态”。
敢拿命去玩游戏的变态,可不是他们这种小混混能惹的。
“很好,很有趣。”
查理完全没有一点慌乱,甚至还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但凡是懂那么一点常言观色的人,通过查理的表情肯定能够看出不对劲,知道眼前这家伙不是善茬。
奈何三名混混本就是战五渣,还一天到晚抽大嘛,老子都已经抽坏了,大脑已经失去了正常思考能力。
此刻他们眼中只剩下兴奋,哪里还能注意到查理的眼神变化。
在斩获肥羊的兴奋刺激下,其中的老大甚至还嫌查理解手表太慢,直接冲上去就准备硬抢。
唰~
寒光闪过。
刚走到查理面前的混混老大,身体像按了暂停键一样停了下来,下一秒鲜血就从脖子处喷涌而出。
就像是喷壶一样,还发出咝咝的声音。
这一幕来的太过于突然,另外两名混混都被吓傻了,眼看着自己老大喷着血,身体后仰向地上倒。
直到尸体砸在地上扑通一声,才把两人惊醒过来。
在愤怒和恐惧的驱使下,两名混混持刀冲了上去。
可惜,只是徒劳无功。
刚才为了躲避颈动脉喷血,已经向后撤了两步的查理,展现出了什么叫做飞刀,什么叫刀锋使者的艺术。
右手一甩。
银色的无柄匕首飞出,精准的插到了右边混混的脖子上。
紧接着转了個圈,右手中像变魔术一样又变出来一把同款无柄匕首,飞出去插到了左边混混的脖子上。
三刀,三具尸体。
整套动作干脆利落,如丝一般顺滑。
“毫无挑战性,浪费我时间。”
查理干掉三人脸不红心不跳,甚至还一脸的鄙夷嫌弃。
嫌弃三名混混实力太差,根本就不够他打,轻而易举的就被他给收拾掉了,完全没有一点挑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