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回到下乡做知青前一天

第107章 陆家二霸

于是第二天,孟飞云家就来了几位客人,孟大舅特意把孟飞云叫了回来道:“飞云啊!来看看你陆伯伯,他们可是特意从京城回来过年的,我就叫过来吃顿饭。”</p>

陆丰收看着孟飞云道:“好小子,长这么大了,哎呀!还记得我们家欣欣吗?你们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的。”</p>

陆欣放下筷子看着孟飞云道:“飞云哥,好久不见啊!”</p>

孟飞云也朝她笑了笑:“陆欣啊!没想到那个小毛丫头长这么大了。”</p>

陆欣“噗呲”一声笑道:“你这话怎么感觉老气横秋的?飞云哥,我好多年不回家了,这边的环境,我都不认识了,你能不能带我熟悉一下这边的环境?”</p>

孟大舅赶紧笑道:“这是什么话?飞云有空的,明天你请个假,带人家好好转转。”</p>

孟飞云想拒绝,可又有些不好意思。</p>

第二天一大早,陆欣就来了孟家,把孟飞云叫起来了:“飞云哥,咱们一起去吃早饭吧?我可是听说镇上有摆小摊的,我想吃小馄饨了。”</p>

孟飞云无奈只能爬了起来,他骑着自行车,带着陆欣在街上找着小馄饨,心里烦躁的不行。</p>

他心里现在最烦恼的就是顾大妞的事,他是真的没有想到,他家会这么反对,这个陆欣,估计也是孟大舅找来的。</p>

这就是小时候的一个玩伴,他不喜欢陆欣,别看她看起来明媚大方,可他是谁啊?</p>

一眼就看出来这个女人矫揉造作,他突然指了指一个摊子道:“就这里,你去吃吧!你等我一下,我找个人。”</p>

这几天他被家里人看住了,就算是去上班,他妈都找了两个人看住了他,害的他根本没法出来。</p>

现在好不容易出来了,他就想去找顾大妞,一般这个点,她们都在街上摆摊。</p>

他骑着自行车在街上转了一圈,总算找到了沈多鱼、顾大妞、顾二妞卖衣服的摊子。</p>

她们家的摊子,依然是最热闹的,摊子周围围满了人,有十几个人,挑着衣服。</p>

“啧啧啧……这做工是真不错,一看就是缝纫机踩出来的,整整齐齐的,我就要这一件了。”有个人拿着青花颜色的棉袄,掏了钱。</p>

“比对了几家,还是你家的棉袄好,我想买个红色大花的,过年穿喜庆。”</p>

“我挑一件结婚穿,哎呀!我去裁缝铺里,你们知道要多少钱吗?50块钱,还要布票,关键棉袄还没她家的好看。”</p>

“可不是吗?就是头花也是一样的,别家的就是没他家的好。”</p>

沈多鱼的周围有好几家卖头花的,毕竟头发太容易学去了,可沈多鱼每次拿来出来卖的头花,都是不一样的。</p>

那些人也没办法仿造,就这一早上刚出摊的功夫就卖出去8件棉袄了。</p>

看到孟飞云,沈多鱼打了声招呼,就看到孟飞云直直盯着顾大妞看着。</p>

沈多鱼道:“你今天怎么没去上班?”</p>

孟飞云道:“别提了,我……”</p>

“飞云哥,找了你好久,总算找到你了,我忘了带钱,想问问你能不能帮我先付一下钱?”陆欣一脸娇羞的看着孟飞云。</p>

沈多鱼也看着陆欣,心里冷哼一声,这世界可真小,居然在这里遇到了陆欣。</p>

这陆欣既是她的同学,也是宋薇的朋友。</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穷途觅爱之妖君重生
穷途觅爱之妖君重生
一朝梦醒,她变成一条普通的白狗,一群山野村夫磨刀霍霍想要吃她的肉,一个绝美的男人救了她并将她带在身边,直到她真正的主人——一个骄横恶毒的仙门大小姐出现,从此开启了她不一样的人生旅途
晨与曦
四个院:许大茂我为国为民
四个院:许大茂我为国为民
(无戾气+单女主+不搞暧昧+工业)魂穿被傻柱打闷棍同名同姓的许大茂。一下来到这大灾大难的58年,许大茂励志为国家做点什么,从轧钢厂开始,一步一个脚印带领科技发展进步。
多宝大少
都重生了谁还混社会
都重生了谁还混社会
一代社会大佬重回2010。重蹈覆辙继续混社会?还是抛弃小弟走光明大道?不!我不选!这一世我秦江要带着小弟走光明大道。“不是,你说他是正经商人,谁家商人手底下几百个小弟啊。”“松江就是从天上掉下一个铜子也得姓秦。”“他秦江到底有什么背景啊。”秦江:不是,我正经商人,从不犯法,为啥你们都叫我大哥啊
无聊小白啊
洪荒:混沌元初
洪荒:混沌元初
元初原本是地球上一名普通人,放假旅游的过程中碰上了机缘,灵魂穿越时空来到了上古洪荒,成为了太初之灵。且看他如何用自己的先知先觉,让洪荒变得更加强大走出自己的大道之路
太初氏
梦界回档
梦界回档
我叫陈泽宇,现在是一名植物人。我出现在我的梦境里镜子中突然出现一行字-梦境生存指南我如果想完全恢复,就得在梦境中不断的找回失去的一切。
知名不具的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