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铭渊赵凌

第2747章

踏天境强者,那是初始界的至高战力。

两方阵营大战,双方至高战力的差距,是可以直接左右整个战场局势的。

像十万年前的伐天之战,伐天盟一方若能再多出一两位踏天境来,那结果可能就完全不同。

“剑一小友,夺天圣莲还需多久才能够彻底成熟?”星渊天尊问道。

“我能看出,夺天圣莲的孕育已经到了最后阶段,可要彻底成熟,估计还需要数百年,甚至上千年之久。”苏铭渊道。

“有点麻烦。”

星渊天族略微皱眉,“夺天圣莲孕育到最后阶段时,虽不会闹出太大动静,但多少也会引起一些波动,你应当就是在那夺天圣莲引发的一些波动下,才得以进入那方空间。”

“可越往后,夺天圣莲引发的波动就会越来越频繁。”

“那里又是界外之地,且还是闯荡强者最多的暗云界内,接下来难免不会有人跟你一样,受到波动影响,进入到那方空间内,从而发现夺天圣莲的存在。”

“是有这种可能,而且可能性很大。”苏铭渊郑重点头。

像夺天圣莲这等至宝,一旦被人发现,消息传播开来……

整个初始界顶尖层次道祖,都会疯狂。

特别是那些距离踏天境本就无比接近的,半步踏天强者们,他们绝对可以为夺天圣莲而不顾一切。

这点,从疯刃魔祖身上,就可以看出来了。

“要不,我亲自走一趟吧。”

凌渊剑祖站起身来,道:“就跟那疯刃魔祖一样,接下来时间我布置十凌九渊剑阵,一直守在那里,谁若是闯入,我见一个杀一个。”

“这倒是个办法,但还是有些风险。”星渊天尊道:“凌渊你实力是强,但也无法确保,能够将所有闯入那方空间的强者全部杀死。”

“而且敢在暗云界内闯荡的强者,很多手段都极其了得,你就算能杀死他们,可他们或许也有方法,将消息提前传播出去。”

“所以,除了你亲自去镇守那里之外,最好,是能让那些强者离开暗云界,或者短时间内,不去暗云界内闯荡。”

“嗯?”

在场几人都纷纷朝星渊天尊看了过来。

论布局算计,凌渊剑祖几人加在一起,那也比不过星渊天尊。

“几位,应当都知晓天君府吧?”星渊天尊道。

“天君府?”

凌渊剑祖、霸空神王都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星老头,你……”

“我摘星楼很早之前,便找到天君府的所在,原本是想着由我摘星楼独占里边机缘,等过段时间,让剑一小友也悄悄进去一趟的,可现在既然有了夺天圣莲这等至宝……”

“为了以防万一,罢了,就让它公之于众吧。”

星渊天尊随意淡笑着,可一旁的凌渊剑祖二人,却早已经陷入了深深的震撼当中。

……

就在苏铭渊斩杀疯刃魔祖,得知夺天圣莲所在的一个月后。

界外之地,同样是一片颇具凶险之地,名为血泽域。

血泽域名气并没有暗云界那般巨大,在这里闯荡的强者,也不是太多。

可就在这一日……

轰隆隆~~~

整个血泽域忽然一阵剧烈震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沃尔德传奇
沃尔德传奇
从巨龙时代到巨人王庭。从大精灵帝国到妖族的降临。现在连那身高三尺的地精们也想用经济来统治世界。看卑微而又弱小的人族,如何在这个纷争不断地时代苟延残喘。看诸位领袖如何带领人族一步步走向辉煌。新的危险正在酝酿,新的主角也应运而生。沃尔德大陆就在那里,我们的故事仍在继续。
卑微如尘
打铁娘在后宫乱杀,儿子负责嘎嘎
打铁娘在后宫乱杀,儿子负责嘎嘎
简介:社恐秦婉穿越了,一来就和个陌生的男人洞房。秦婉社会性死亡了,只能闭眼装死鱼!什么?新郎官心有所属?她成了第三者?那......那这个新郎她不要了,就给那绿茶表妹吧!谁料,她想安稳过日,有些人偏要惹上门。不给饭吃,还囚禁她?没事,姐会撑杆跳!自己出来找吃的。婆婆磋磨,立规矩?没事,姐可是夜猫子,半夜就能来请安。
雪至初五
死后才知,京圈太子爷在我坟前哭成狗
死后才知,京圈太子爷在我坟前哭成狗
司念死了,被江逸轩一把火烧得只剩残骸。江逸轩是贵族学校的特招贫困生,司念被他的坚韧打动,给他住最豪华的单人寝,配自己家最好的车接送他,给他买名牌衣服,把父亲公司的股份也给了他。穷小子变成公子哥,江逸轩享受着她给他的所有至高荣誉,却和别的女人领证生孩子!还为了那个女人把司念送去精神疗养院受尽折磨!双腿断了被人丢到垃圾
清浅
玄学大师归来,满城大佬求抱大腿
玄学大师归来,满城大佬求抱大腿
玄门之主温风萤穿到了温家因为克父被送到道观的煞星六小姐身上。下山后,温风萤靠着她的灵植捉鬼算卦,画符炼药看风水,一家人跟着风生水起。温家人把她捧到心尖上:我们家风萤天下第一!*见到权倾朝野的活阎王无霁司大人的第一眼。温风萤:你阳事不举吧?第二眼:木灵神力在他身上。从此,温风萤格外关心他,一心想除掉他身上的恶诅,吸收
煎饼猫子
无敌庶女苏七七
无敌庶女苏七七
苏七七的愿望,是脱离相府,快意江湖,游历天下。没想到,阴差阳错,被赐婚给一个短命王爷。退婚无果,只能退而求其次,签订合作契约,做一对假夫妻。想着时间一到,自己就自由了!但是,没有想到,昔日驰骋疆场的战神王爷,是一个贪生怕死的怂货?还有,她怎么还对这货,有了一点点的喜欢?
楼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