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证困难:在国际案件中,取证过程往往比较困难,有时甚至需要当地司法机关的配合才能获取证据。
语言和立法背景差异:不同国家的语言和立法背景存在差异,这可能导致找到合适的代理人变得困难,或者代理人对法律的解读有偏差,进而延长诉讼过程。
代理费用高昂:国际案件的代理费用通常较高,这可能使得寻找合适的代理人变得更加困难。
诉讼依赖性:某些国际案件的解决可能依赖于其他涉外诉讼的结果,这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和处理难度。要不为什么这些搞诈骗的人都喜欢把自己的地盘选在国外呢?就像上次新闻上说的那个跨国诈骗案抓获的那些人,都是我们国家找到当地的政府协商解决的。而且都需要当地的警方的协助下才敢抓人,像我们在国内对嫌疑人进行抓捕就是只要对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但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会的,即无逮捕必要,不应逮捕。
而跨国的案件的话,我们大家也都知道。中国警方不能直接去国外抓人,但是可以通过引渡和外交手段将犯罪嫌疑人抓回国内审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我们只可以把犯人引渡回国后才可以对对方进行审判。要不以前为什么会有一些人会逍遥法外呢?我觉得吧!人只要做过坏事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去,我们也一定不会放弃进行抓捕的,这就是我们人民警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