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杰克逊仿佛就是天生的舞台王者。
在台下,他内敛安静,但是一上台。
气场全开。
随着一声尖啸,拉开了他与现场一万两千名观众的第一次见面。
这么多人,并没有多少人认识他。
除了一些欧美游客,以及一些资深的乐迷。
在港岛,迈克尔·杰克逊这个名字,几乎与陌生等同。
但是,随着他的出现,现场所有人不自觉的被他所吸引。
极其强烈的摇滚鼓点,迈克尔踩着节奏,身体不断舞动。
爆炸开场。
迥然于之前所有表演的歌手。
之前不管是日本歌手,还是港岛歌手,选的歌都软软糯糯,偏流行。
但是迈克尔·杰克逊拿出来的这首歌,叫做《beat it》
这首歌,在前世一经出世,便横扫了当年所有音乐奖项。
在1984年的格莱美颁奖典礼上,凭借这首歌,一举拿下年度最佳录制、年度最佳歌曲、最佳摇滚男声三项大奖。
现场!
光是听着前奏,就已经引起了无数人的期待。
迈克尔杰克逊,对着话筒,干脆利落:
they told hi don't you ever e around here
don't wanna see your face, you better disappear
the fire's their eyes and their words are really clear
beat it, jt beat it
硬式摇滚风格的歌曲,在开篇突如起来如号角一般的重击声后,流畅跳动的旋律随之源源涌出。
迈克尔在其中激情而好斗地演唱。
现场沉默,而后是嘶吼般的疯狂。
现场一些人听懂了歌词,发疯了一般,“卧槽,迈克尔,这首歌太棒了。”
“这是迈克尔·杰克逊的新专辑歌曲吗?为什么不早点放出来?”
“他是谁,我太喜欢这种风格了。”
“摇滚,这才是真正的摇滚。”
在后台,一众歌手,也是震惊的看着台上。
面面相觑。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前不久还在和他们熟络的大男孩。
竟然在舞台上这么有爆发力。
一首歌,就把场馆内的气氛,推升到顶点。
而且无论是这首歌,还是演唱这首歌的人所表现出来的技巧。
竟然无可挑剔。
另一边,昆西·琼斯愣愣的看着台上,这首歌完全就是他想要的风格!
可是事前,他竟然完全不知道。
凭借着顶级音乐制作人的直觉,他完全可以断定这首歌如果作为专辑当中的主打歌曲,必然将血洗美国的电台点播节目。
他听到了一声回响——是钻石唱片的回响。
(在美国钻石唱片认定标准为1000万张销售量)
他不知道的是,《beat it》其实早就创作出来了,只不过在舍不得拿出来给别人看。
在前世,还是昆西·琼斯向杰克逊说在《颤栗》中,需要一首非常棒的摇滚歌曲,于是迈克尔杰克逊,将这首歌拿了出来。
并且被昆西说服,作为主打歌曲发行。
结果自然是一鸣惊人。
而现如今,这首歌,提前一年出现。
虽然方式不一样,但是震撼人心的程度却丝毫不逊色。
现场已经疯狂。
这首反对社会暴力的音乐作品,以最炸裂的方式宣告了它的到来。
演唱结束,迈克尔杰克逊用英语发言:“大家好,我是迈克尔·杰克逊,这是我第一次来港岛,却让我发自内心的喜欢上了它,欢迎所有人来港岛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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